甲方:
乙方:
因甲乙双方的业务需求,甲方将自己的所属利安超市与乙方达成联营,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利安超市所有权为甲方,利安超市所有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经营。
二、编号:
二、联营期限:自年月年日止。
二、联营方式:五五分成。乙方在联营合同期内,利安超市所有的营业额的净利润由甲乙双方平分,甲乙双方各拥有50%,每月30日为结算日,甲乙双方先核对账目,账目无误后乙方支付甲方当月的利润。
三、在联营期间因利安超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期满,乙方保证甲方设备完好的情况下,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利安超市设备的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联营合同届满,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十五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约。否则,本合约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六、乙方的营业场地由甲方明确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扩大,不得在甲方规定的营业场地以外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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