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x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从今年元旦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晚婚晚育假也随之走入历史。
婚假和产假将如何调整,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是民生大事,随即引发密集关注。
此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5,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25年5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其中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在生育二胎时,女职工可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无增加产假,配偶无护理假。休产假期间,工作单位应视其为出勤。
二、问题
1、单独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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