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期货公司): 乙方:
甲方与拟参与 (交易场所) 上市的 (品种) 交易的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相关经纪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双方《期货经纪合同》的补充:
第一条 甲方须严格执行开户实名制、交易编码制度及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对乙方进行适当性及实名制审核并留存开户资料及影像资料,在乙方满足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单独申请交易编码。
第二条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及合同约定事项,并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此项承诺,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者解除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参与中国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符合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于甲方为遵循中国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所采取的任何行为,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委托,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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