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大气污染、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协同配合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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