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项目内容:
四、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2、 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 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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