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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