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山水美居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出租期限为六年,即从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止。
三、房租前三年为26000.00元每年,(即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后三年为29000.00元每年。(即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四、付款方式:第一年分二次付清,2025年8月30日前付半年房租,2025年1月30日前付半年房租,从第二年开始房租一年一次性付清,并且提前一个月付清。(即:2025年7月30日前付清下一年房租,从此类推)
五、乙方按协议规定交清下一年房租,如不按时交清房租,示同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承租合同。
六、乙方承租期间水、电费自行承担。包括各项税费,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七、乙方不得对所承担铺面进行随意改造、破坏,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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