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以便长期合作,并就甲方货物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9月1日止。
第二条:附件说明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物流清单》确定,所签《物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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