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 用以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的名称、位置和形式:
1. 商户名称: ;
2. 广告位置描述: ;见附图
3. 广告规格: ;
4. 广告形式: ;
二、广告样稿审核及安装
1. 商场市场部负责设计广告样稿,并保证画面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甲方最终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经甲方审核的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 商场市场部保证安装的广告画面平整、无破损;画面的展示效果须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样稿效果一致。
3. 如商户自行制作广告画面,须市场部审批通过方可安装,商户不得擅自安装,否则商场市场部有权拆除商户广告。
三、广告发布时间及续约:
1. 甲方出租 给 乙方做广告发布,发布期限为,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期满前,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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