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合 同 NO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事宜经友好协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位置、面积、用途及建设形式:
1. 租赁位置:
2. 租赁用途:乙方用于经营发布户外广告业务,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 广告牌设置类型:LED显示屏
4. 广告牌的规格(面积):高度: 米,宽度米,最终规格以政府审批为准。
二、 租赁时间:
1.租赁期限:起租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为期15年;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给乙方预留4个月时间为免租期,用于手续审批及施工。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赁价格及递增:
该租赁位置起年租金标准为: 万元整,该价格仅为租赁租金,除该租金以外本合同约定项下需要有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LED屏的维修养护费、电费、报批费等与广告业务发布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另行承担。乙方在LED屏正常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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