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的安排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于3月份开展学习宣传,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自3月份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来,我县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实施,于3月在全县开展学习宣传,经县xx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3月底正式印发《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对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优化政务环境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监察局,由县长白兆林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中兴同志,县委常委、副县长陶勇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政府法制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在成立优化政务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于6月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将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机构分设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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