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保证住宅楼(甲方)的石子能正常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石子供货合同,甲、乙双方在供货期间内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的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 供货范围数量:
要求达到行标G53-92所规定的标准,现场取样双方保存,质量确认以试验室质检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每立方石XX3。
二、 结算方式:
每立方石子经甲乙双方协商 楼石子每垫资元结一次款。
三、质量要求:
1、石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的标准要求;观感好,如发现石子不符合标准,观感差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供货商。
2、乙方必须提供石子样品,并向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供货要求:
1、供货方必须按工地要求按时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延时供货或不进行供货,如有此类情况,工地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结算。
2、供货方必须保证数量及质量,以工地收料员所收数量为准,严禁弄虚作假,哄骗工地有关管理人员,如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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