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25年3月16日发布的就广东省财政厅机关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中,对采购文件内容作澄清更正。
一、 澄清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应澄清更正的事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中"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 具体澄清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中"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对原描述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9: 00~9: 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9:30
3、 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9:30"
作出更正,更正内容为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9: 00~9: 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30
3、 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9:30"。地点不变
3、更正日期:2025年3月30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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