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长期租赁合同(自驾)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