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估价方: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位于(现为市路号)号宗地、市路号号宗地,食品公司位于路三里号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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