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教学单位要对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做出详细安排,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
三、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对所属部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及各学院(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学生的伙食和各项生活服务工作。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崇尚科学、破除迷信、革除陋习、文明祭祀。
五、有公车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实行节假日封存公务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西科党办发〔〕9号)要求,加强车辆管理,妥善安排值班备勤车辆,做好车辆安全防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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