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盐城市楼王中学 (简称甲方)
承包方:祁士芬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服从管理,保证质量,搞好服务,平等互利,增加经济效益的原则,经认真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业权属:
校园商店属甲方所有。法定代表人梁德荣。现由祁士芬负责承包经营。
二、经营范围:
主营:文化用品、生活用品、副食品、饮料等
兼营:大饼、油饼、油条、包子、馒头等
三、财务管理:
校园商店必须单独建帐,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25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共壹年。
五、甲方提供条件:
1、提供营业用房2间及附属住房;
2、提供熟食操作场地两间;
3、提供校内市常
六、上交款项及金额:
乙方在壹年承包期内,上交房屋维修费2.2万元,设备添置费2.65万元,学生安全事故保证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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